住宅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时间:2024-02-20 15:59:43
住宅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住宅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宅小区消防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宅小区消防应急预案1

第一条总则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昌宁高速L1标经理部全体员工和工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全体员工和工人应认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标,加强消防,确保工地施工安全。

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全体施工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本标段安定,保障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

经理部安劳部是本标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职能:

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经理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工地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编发宣传橱窗,向工人宣传消防知识,宣讲不同时期社会火灾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对工人进行消防教育,警醒工人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2、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组织消防检查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经理部、工区、工人居住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不同时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2、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部门违反消防法规定,或未履行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处罚,必要时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

1、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根据经理部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经理部及工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建立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档案,对消防器材购置的变动、丢失、失效、报废建立帐簿进行登记,以确保本标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整。

3、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用电设备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四、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1、制定经理部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工作实施条例;

2、划分经理部及工区防火责任区;

3、编制设计消防处罚通知单、消防工作巡查日志、消防值班登记表;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等。

五、落实消防责任

1、落实消防合同

(1)消防合同的拟定:根据经理部和工区工地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各部门承担消防责任的不同情况,拟定经理部与工区消防责任合同;

(2)消防合同的签署:具体组织签署消防责任合同;

(3)消防合同的执行:检查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

2、安排消防值班

(1)确定值班人员,编排值班表,且每次必须有副部级以上干部值班;

(2)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双方必须签字;

(3)特殊情况的换班及值班、请假应严格按照手续办理;

(4)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系,有情况应立即上报。

3、配备消防专干

(1)确定保卫干部具体担负消防管理工作;

(2)确定一名副部职干部具体领导、管理消防工作,安劳部长协助管理消防工作;

(3)安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消防工作。

六、落实消防措施

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场地,要注意正确停机、关窗、切断电源、检查烟头。对电线老化、漏电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条消防工作责任制及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我标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经理部、工区、个人防火责任制”,实行分级、分区负责,自觉履行职责,分担义务。

一、消防责任人的确定

1、项目经理全面组织、领导、负责工地的消防工作,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经理部将消防责任按地域、设备、房屋等划分至有关部室。分管各系列工作的副经理直接组织领导所辖部室的消防工作,是所辖部室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分管各重点防火区域部室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组织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工作,并承担工地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责任,是该消防区域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部室对自己所辖防火区域担负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室所辖消防区域的消防主要责任人。部室其他领导有义务协助部室主要负责人,做好本部室的防火工作。当部室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其他原因外出暂不在岗时,部室其他领导承担本部室的主要防火责任。

4、本标段所有工人有义务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和经理部消防制度。每个工人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同时,亦承担相应防火职责,是自己担负岗位工作的消防直接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经理部在每一个聘任期内要逐级签订消防合同,把消防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具体的消防责任人。

(1)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签合同;

(2)副经理与所辖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合同;

(3)部室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副部长签合同;

(4)分管副部长与工区签合同。

第四条失火责任的界定

1、直接当事人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及工区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应根据情节轻重、受损程度大小,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2、各级领导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属于个人为责任的,如属下列情况,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应区分防火区域,分别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1)未安排落实好消防值班;

(2)未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消防的指示要求;

(3)未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教育;

(4)未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对所属员工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下班后所辖工作场所未落实人员关窗、关门、关灯、关电、关总闸、关空调,未清理其他不应摆放在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扫烟头、火种。

(7)因上述第6条原因导致电器起火,火源火种进入工作场所或自身的火 ……此处隐藏4771个字……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该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该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该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小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

F.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该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物料部经理、行政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该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该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该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该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 管理运作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7.4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 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8 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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